关于2008年湖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现将2008年湖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08年7月17日集中一天进行。
体检地点: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共同确定,于体检当天通知并集中前往。
二、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根据各职位体检结果,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公告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留意。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表于2008年7月17日上午7:30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院内体育场集合(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荣军医院对面。可乘坐529、552、566、581、590、715、723、811路车,在荣军医院站下车)。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2-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统靴。
7、体检前,由工作人员清点体检人员,并核查考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考生自带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指导贴在本人体检表上)。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
2008年湖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司法厅
二00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