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08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9月23—26日进行,20日—22日将进行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2006届、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持有《未就业证明》。
鉴于自治区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已经将2007届之前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全部开往盟市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情况。请2006届、2007届进入面试范围,且本人《报到证》现仍存放在盟市或旗县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尽快到该盟市、旗县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开具《未就业证明》;毕业院校直接将《报到证》交给本人,尚未交回生源地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请尽快交回生源地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以便出具《未就业证明》;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已将《报到证》已开往就业单位的,将不予出具《未就业证明》。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